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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特产礼物/越南购物] 芽庄奢华游成购物陷阱,国内一组团社被投诉

日前,南昌市民陈拥军等16人联名投诉,反映他们今年2月16日至21日(正月初一至初六)在朋友的推荐下在(江西)赣中旅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了奢享芽庄六日五晚游,没想到春节的喜悦心情全部被赣中旅国际旅行社的非法组团的劣质服务和“奢享芽庄六日五晚游”购物陷阱击碎。


陈拥军等游客:赣中旅劣质服务遭遇旅游购物陷阱

陈拥军等游客愤慨的告诉消费日报记者,春节几个朋友愉快的相约出游,参加了朋友推荐的江西省赣中旅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赣中旅’)组团的“奢享芽庄六日五晚游”,他们是4个家庭携儿带老的一共16人,5个老人,四个小孩,独立成团,每人6380元人民币,签税费550元,老人每人另加300元,小孩每人另加600元,同样的非‘奢享’芽庄游每人只需2000多元,他们把费用交给了位于北京东路“梦时代广场”B座26楼的赣中旅国际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张嘉宾。2月16日下午1点,在赣中旅没有和他们签约的情况下,他们各自到指定的会合地点-昌北机场集合,左顾右盼也不见赣中旅的领队和他们联系,大家急的团团转,在大家茫然不知所措即将办理登记手续时,由同机的别的旅行团的工作人员帮他们办理的登记手续。抵达芽庄机场,千呼万唤使出来的赣中旅的领队袁秋华最后才把他们领出机场并解释“我是在这边等你们的”,心情非常疲惫和失落的“奢享”208元人民币/人的自费自助餐。陈拥军非常气愤的说“我们就是在这样的劣质服务的情况下开始了噩梦般的“奢享芽庄六日五晚游”——高额的费用,竟然连一个领队都没有,低端享受,劣质服务,谈何奢享!”

李女士向记者倾诉,在接下来的几天“奢享”旅行中,遭遇的是不断的更换旅行车,使你一天下来,随身的简易行李都无法放在车上,只好一直带着,让你疲惫不堪。吃饭的时候找不到地接和自己如意的酒店,语言的障碍让你连菜都没法点,结算的时候地接阿标就出现了,通过兑换外汇结算时就宰你好几百没商量了。晚一个小时回驻地收150元加班费。2月20日安排的全天购物,先后去了乳胶店、珠宝店、丝绸店和沉香翡翠店。19日晚上,当他们被告知第二天安排为全天购物时,有3个老人因身体不适,提出不参与第二天的行程,地接阿标提出反对,并表示“可以不去,但是每个人每个购物点必须付400元,还要签订《离团协议》”,此时我们才知道,蒙受了赣中旅的欺骗,我们组团都没有签订协议,何来签什么《离团协议》?这不就是旅游中通常出现的强迫购物吗?大家一听,一天的购物,不去还得出钱和签订《离团协议》,就不得不去了。

第五天的行程安排是全天购物

尤女士向消费日报表示,20日的购物日,领队、导游和地接到得比谁都早,一反常态的热情,和颜悦色全程陪同。地接阿标承诺“购物店都是当地的国营店”。可是“国营”乳胶店的结算地是上海,药材的付款结算地是“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美岳贸易行”,尤女士愤慨的对记者说“此次‘奢享’游让我们瞠目结舌,在药店买的药竟然短斤少两,铁皮石斛2165克,每克23元,三七粉980克,每克6元,我当时提在手里感觉少了量,可阿标信誓旦旦的说‘少了量找我’,这样我就信了阿标了,可到家一称,铁皮石斛是1799克,少了366克,三七粉是754克,少了226克,少的数量共合计人民币9774元人民币。”


“国营”药材店的付款结算地是“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美岳贸易行”

陈拥军告诉记者,他们从噩梦中惊醒,多次去赣中旅讨说法,并强烈要求开发票和退货,至今赣中旅没有开出发票,对劣质服务表示“抱歉”,对短斤少两的货物表示“药材已经研磨成粉,改变了药材的状态,不能退货,所购乳胶,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协助办理退货,20%的损失需客人自行承担。”赣中旅的“0216芽庄16人团投诉处理意见”落款却是“深圳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对违规组团只字未提。陈拥军表示,赣中旅摆的是乌龙阵,让游客晕头转向之时再行宰杀之事。对陈先生等人的投诉消费日报于3月12日展开调查。



赣中旅的“投诉处理意见书”盖的是“深圳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公章

赣中旅:赣中旅总部不接游客只是开拓加盟店


记者探访赣中旅国际旅行社

3月12日,记者以游客的身份探访位于北京东路“梦时代广场B座26楼”的江西赣中旅国际旅行社总部,负责市场运营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运营中心的负责人,主要是负责市场开拓加盟店,赣中旅门店都属于加盟店,每个加盟店一年的加盟费是7000元至10000元不等。总部不开展业务,也没有业态和业务人员,不论什么业务都得签署合同。此外,总部业务都是来源于各个门店收的客人。总部只负责门店运营加盟这一块,与赣中旅的门市店进行对接。

刘女士还说,如果需要办理旅游业务,可以去门店咨询,门店有合同,有相对应的目的地地接,门市会找相对应的供应商做事情,总部这里是不开展这一块业务的。加盟店的供应商地接都由加盟店人员去找,每家店的地接都是不同的。加盟店都以赣中旅的名义签署合同,并且加盟店不能以其他旅行社的名义签署合同。

刘女士反复向记者强调,“总部不接待游客和团体,因为总部人员对产品这一块都是不熟悉的。在南昌有70-80家左右的门店,门店的人员会提供详细的介绍。详细的内容都得去门店了解,总部都是从事财务核算、系统维护、门店广告宣传等业务。总部人员在年后都去地市拓展加盟业务了,每个地市的负责人员都不相同,如需要加盟,要一次性缴清加盟费用。每年7000元至10000元左右的费用。加盟费用里包含了系统使用费,但供应商的资源服务需要另缴费用。”

赣中旅上海北路店:挂羊头卖狗肉

12日下午6点左右,在上海北路南昌大学宿舍区一家赣中旅门市中,记者探访发现,这家赣中旅门店的营业执照挂的是2013年过期的“中国旅行社总社江西分社”复印件。店员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加盟门店很多,竞争压力很大,加盟店每年向总部交纳的费用就1万多,保证金两万多。另外还有管理费用每年是5000起步,管理费用和任务牵制,如果完成了任务就不需要交纳,如果没有完成就需要交纳5000-10000不等的金额,这是总部的经营模式,但凡超额完成会有额外奖励,记者13日再次来到该店探访时,中国旅行社总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翼而飞”了。


江西省旅游局法规处:旅行社不和游客签订合同是违法的

江西省旅游局法规处处长焦峰接受消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游客无论在国内或境外游,都是必须和旅行社签订合同的。不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订旅游合同,无论境内境外都得签。但是自由行前往目的地,就不需要签合同,但凡通过旅行社都需要签订合同。旅行社成立后,允许设立门市(目的和作用是帮助总公司收客),门市为加盟店,没有直营店。并且门市不能单独从事经营,必须由总公司统一负责组织旅游活动。以公司名义做,签署合同以总公司名义签,所有法律责任归属于总公司。代理也不能直接涉及。门店经营中,由于有的旅行社不设立门店,可以把门店放在别的旅行社门店,成为“共同门店”,招揽客户可自主分配,前提是必须要有委托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委托法律文书。不论哪家旅行社都可以委托其他门店(旅行社),如有被委托,可以挂别的旅行社营业执照,因为门店可以同时做几个旅行社的代理,几个人难以组团,如果哪个旅行社人多,可以把人员交给其他旅行社带团。但是,如果没有相关资质的委托书就有违规经营的嫌疑。

在确定出行,且交付费用后,必须给票。这个票按道理是给发票,收钱即给。因为旅游行程就已经算好了费用,而这个费用交了,就需要给发票。

焦峰告诉记者,出境游应全程配领队,如果领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种情况属于违规行为,因为领队不能离开游客。

门店加盟旅行社是没有资质和别的导游单独合作的,但是国内可以在目的地联系旅行社,有地接社,吃住行由地接社统一安排。费用两家旅行社自行协商。境外也是,境内派领队,境外找个旅行社对接。领队会和当地旅行社对接,由当地安排吃住行。如果发生责任纠纷,所有责任由组团旅行社承担,地接社出问题,也由出发地组团社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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