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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欧洲游后照片上传至社交网络或违法

    发表于2015-7-1 1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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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欧洲议会有可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引发了关注,法案规定,游客如果要把在欧洲拍摄的照片视频等上传到社交网络,必须得到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授权。否则随意一张自拍照就可能触犯了法律。对于这项规定,市民怎么看呢?是否会影响对欧洲游的热情?请听东广记者刘硕的报道:

  好不容易飞了10几个小时来到欧洲,却在著名的景点前拍照后没法传到网上,这样的规定让一些市民觉得不太能接受:


  【因为去旅游本身就是去消费,这个对他们国家的经济已经是促进了,并且这个是一种文化交流,人文之间应该共享嘛,应该学会分享嘛,更何况你是自然景观,别人喜欢还有人不喜欢呢,那喜欢的人拍照我觉得这是应该鼓励的。】

  除了不能理解这样的规定,有的市民还对细节作出了讨论:

  【如果这个景点,不对他整体完整的做个留影,这样可能会造成侵权,但如果我做一个局部的留影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当然,这项可能的规定只是不准将照片发在网上,对于平时并非朋友圈达人的很多市民,规定也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我无所谓,照片留着自己看就好,去欧洲玩,它景点还在啊,我还是能玩到的,我可以私下跟我的朋友分享,不一定要在网上分享啊。】


  【4.33我可以接受啊,我去过了就可以了,放不放都没关系其实,实在不行可以拍照片给家里人看看呀,不一定要放到网上。】

  对于国外的种种规定,市民觉得只要是合理的,我们就应该尽量遵守,毕竟这也是素质的体现:

  【随着现在我们跟国际接轨,同样的,如果有一个新的规定出来,我们也可以修改我们的道德准则,只要是适用的并且相对是正确的,那没有什么问题。】

  其实出去玩,最重要的是将景点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毕竟这才是旅行的意义:

  【因为我要自己亲自过去啊,发照片只是为了给别人看或者告诉别人我在那个地方,对我自己没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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