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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研学旅游动态] 吉林长春市旅游局整顿旅行社

昨日,根据举报线索,吉林省、长春市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市工商局联合对长春市两家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依法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位于长春市全安广场办公楼的巨星国际旅行社、位于净月经济开发区的360度国际旅行社在未取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涉嫌利用该场所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属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收集的证据,对以上两家涉嫌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涉嫌非法经营活动。
打击黑社、黑导、黑车、黑店
据介绍,2015年吉林省将进行五个专项行动,治序、治黑、清网、督察和规范。上半年主要打击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和违法一日游,下半年将重点整治规范景区通过增加另行付费项目、销售、变相涨价、购物、演艺、住宿场所的价格欺诈,围绕诚信旅游治理规范主题活动进行。
“目前,单一的旅游执法工作在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行动中已经无法取得实效。”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赵红石表示,为切实履行好政府部门监管职责,我省将建立由旅游部门牵头,公安、工商部门协作配合的吉林省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适时通报联合执法情况,对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并将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企业的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整治欺行霸市、强迫消费等问题
下一步,我省旅游、公安、工商三部门将依据《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将省内“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为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重点整治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以及其他突出问题。
省旅游局将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和“黑网站”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在对旅游市场秩序实施监管时,一旦发现出现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等违法违约经营行为,要立即约谈当事旅游企业,对其提出警示,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经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拉游客、强迫消费、敲诈勒索、非法旅游经营活动及“黑车、黑社、黑导”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场所的社会治安检查,对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工商部门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旅游遇纠纷 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同时,省旅游局提醒广大旅游者在出游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要被一些“黑社”打出的低价旅游线路所吸引。建议广大旅游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由旅游质监部门监制的规范《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理性消费,注意对比价格、辨别商品真伪,避免旅游冲动购物。购物时必须索要有效购物凭证。消费者在旅游中所遇到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应在旅游行程结束后,90日内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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