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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研学旅游动态] 跟团赴港旅游 留心旅行社资质

日前,有内地旅客参加一家名为“某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企业所组织的超低价港澳团队游,在港期间怀疑被强迫购物,广东省旅游局、香港特区政府旅游事务署、香港旅游发展局等部门已即时开展调查,积极跟进事件。香港特区政府旅游事务署提醒有意赴香港旅游的游客,若参团访港,务必选择持有有效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并保留交易凭证以保障自身权益,切勿轻信不法企业有关超低价访港团的推广信息。若经网页或微信等虚拟平台购买旅游产品,更须谨慎选择,尽量光顾有实体店铺或具体注册信息的商家,以免误购不规范产品。要浏览目前在粤经营的合法旅行社名录,可登录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相关专页。

据悉,香港规定接待内地来港旅行团的香港旅行社(地接社)必须在旅游车的显眼位置展示旅行社牌照号码。地接社在安排内地访港旅行团旅客前往指定店铺购物前,必须预先向旅议会登记。游客若对在该登记店铺内购买的货品不满意,可于购货日起6个月内提出退货要求。只要货品没有损坏或因使用而导致损耗,游客可以凭单据正本和符合退货要求的货品联络商店办理退货,并获全额退款。


游客在港有绝对自由决定是否购物。即使团体行程包括前往指定商店,旅行社、商店或导游不能以任何形式强迫旅客消费,也不能强留旅客在指定店铺内。根据香港的《商品说明条例》,零售商作出某些不良营商手法,包括作出虚假商品说明、误导性遗漏、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等是违法行为,旅客可致电香港海关电话:(852)25456182进行举报。

在港期间,游客若被自称公职人员的人士接近或征收任何费用,应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若对方拒绝,可致电香港警方报案热线: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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