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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旅游动态] 福建地接:组团来闽旅游奖励

福建省旅游局、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促销”细则

对组团的旅行社按10-15元/人次补贴台海网4月18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联合出台 《福建省入闽旅游和对台旅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规定,凡是组织境外旅游者,或是组织台湾地区旅游者来闽旅游的,可享受每人次10-15元的促销补贴。如果组织境外旅客包机入闽旅游,还有望每架次获得1万元的奖励。实施细则称,组织境外旅游者,在省内停留2天以上(含住宿1晚),当年总量超过1000人次 (含1000人次)的,可申请享受最高10元/人次的促销补贴。组织台湾地区旅游者,或抵台湾旅游的港澳旅游者和外国旅游者,以团组形式取道闽台海空航线入闽旅游,在福建省内停留2天以上 (含住宿1晚),享受最高15元/人次的促销补贴。另外,细则对于凡是组织省外游客包机入闽旅游的旅行社也有奖励:每架次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每架次奖励5000元;组织境外旅客包机入闽旅游,且每架次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每架次奖励1万元;组织旅游列车入闽旅游,且每趟次人数在600人以上的,每趟次奖励6000元。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通过“福建省入闽旅游和对台旅游奖励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根据复审核实结果确定获奖旅行社及奖励金额,并通过“福建旅游之窗”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下达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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