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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研学路线] 多地出台研学游规范:严禁虚假宣传,未成年人须家长陪同出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活动,确保研学旅行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市文旅局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或以缩写、缩小字体、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不得欺骗、变相欺骗和误导诱导学生研学团队游客。”“对无故出现实际活动安排与计划严重不符或有欺诈行为的承办机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今年暑期,研学游市场持续升温,研学产品多样化,研学活动组织机构一时间“鱼龙混杂”,南都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各种乱象也随之而来:研学游名不副实、研学导师资质难辨等屡见诸报道,“千元清北研学游连校门都没进”,“研学讲师原来是购物团导游”,“部分研学旅行游而不学”等话题登上热搜。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研学旅行准入门槛低、缺乏行业规范、监管主体模糊、产品资质不齐、安全问题难保证等问题亟待解决。 暑期结束后、十一长假在即,多地发文强化对研学旅行市场的规范。8月30日,北京市文旅局召集20余家近期主要从事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旅行社负责人进行预防提醒式约谈和行政指导。会议强调,在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时,旅行社要在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合同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要求,避免虚假宣传和擅自变更行程;拓展研学旅游线路研发思路,避免同质化、低端化。
无故出现实际安排与计划不符,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温州市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研学活动实行备案,对课程建设实行审核,对承办机构实行监管,对宣传收费行为进行引导,对安全保障进行细化,强化研学活动的规范管理。《通知》明确教育、文旅等部门应设置专兼职人员做好各项服务规范的落实落地落细,推动研学旅行健康规范发展。这对各地研学旅行业态的规范提供了可贵的借鉴与参考。

《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温州全市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等),经教育行政部门、文旅行政部门等认定的研学实践基(营)地、劳动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

对于市局直属各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通知》要求,对学校组织200人及以上或以年级段为单位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至少要提前7天向市教育局备案;学校组织200人以内或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由学校自主备案。

在规范课程建设上,《通知》要求,研学旅行活动内容应做到“五有”:即有主题、有目标、有内容、有实施、有评价,防止课程设计低级庸俗和娱乐化倾向,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突出,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确保学生“研有所得”。面向学校集体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需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活动安排与课程计划应一致,对无故出现实际活动安排与计划严重不符或有欺诈行为的承办机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在规范活动实施上,《通知》规定,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要根据需要配备不低于1:25的师生比例安排教师、安全员(救护员)等全程参加,文明带队。各地各校遴选的第三方承办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相关业务资质,合法合规设立。机构自行组织研学旅行活动的,应与家长直接签订责任明晰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分担与责任界定。严禁以研学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参加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实践活动。

不得欺骗误导诱导学生研学团队游客

《通知》提出,要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收费行为。各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变相引导家长学生个人参加市场行为的研学活动,活动收费本着公开、透明、让利学生的原则,提前面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告知,做到专款专用、多退少补。随行教师费用由学校或个人承担,不得借研学旅行为名收费和发放补贴,或借研学旅行之名进行免费旅游。承办机构要对研学旅行活动定价做到精准核算,提供详细的活动安排清单,向社会主动公开(示),严禁出现“坐地起价”“临时起价”等价格欺诈、乱收费行为。

在安全保障方面,《通知》提到,出行应选择符合相关部门资质要求的正规运营车辆及司机,确保出行车辆、司机信息与备案计划相符。集体安排食宿的,应选择具备资质的餐饮服务商和研学旅行营地。学校和承办机构要把安全教育作为“行前第一课”和必要的课程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对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要及时协助和提醒,发生安全事件时,按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救助医治,并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保险,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研学旅行中可能的安全事故责任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要规范宣传引导。(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宣传引导中含有研学课程内容、研学实践场所、研学师资情况,以及行程、交通、住宿、餐饮等安排和标准等核心内容,必须合规、真实、清晰、准确、可复核查证,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或以缩写、缩小字体、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不得欺骗、变相欺骗和误导诱导学生研学团队游客。

最后,《通知》明确了规范协同机制:教育、文旅等部门应设置专兼职人员做好各项服务规范的落实落地落细,推动研学旅行健康规范发展;要组织力量,对旅行社或研旅机构经营资质、收费、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活动报备等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教育部门主要统筹基地认定、课程开发指导、活动安排等工作;文旅部门主要统筹指导旅行社和研旅机构等管理对象服务规范、线路组织和相关认定等工作,等等。

未成年人参加研学团队游,须法定监护人陪同

研学作为一门国家课程体系,已成为刚需市场。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游的意见》提出“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2017年5月1日起,《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研学旅行的定义,规定了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资质门槛。

但南都记者此前调查发现,随着市场上打着研学名义做夏令营\旅游团的机构增多,旅游参观和研学教育的边界愈加容易混淆。曾有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作为一个新生领域,研学从业者丰富且多元,但全国范围内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资质规定。此前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属于非强制性行业标准,各地在落实上往往会根据在地情况通过政策性文件做具体规定,加上主体复杂多元,很难去统一,所以边发展边规范是切合实际的导向。”

南都记者注意到,除了温州,作为研学游热门目的地的北京,在8月份也发布了《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合同履约、监护行为、宣传招徕、合同履行辅助人、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资质质量标准、协同工作机制等八方面,对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活动提出了细化的规范。

比如,在合同履约方面,《规范》就强调:旅行社组织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须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须同主办方签订承办合作协议。包价旅游合同应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载明全部事项并完善不可抗力条款,承办合作协议可参照上述规定进行约定。旅行社应严格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包价旅游合同。

在规范宣传方面,《规范》也与温州的《通知》一样,突出了研学课程的真实性,须与宣传内容名实相符。此外还提到,旅行社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须法定监护人陪同未成年人出游,或法定监护人书面指定的、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人(即被委托人)陪同未成年人出游。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须近三个自然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两个自然年内未受到罚款以上处罚、一年内未被列入北京市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情况通报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8月30日,北京市文旅局召集20余家近期主要从事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旅行社负责人进行预防提醒式约谈和行政指导。会议强调,在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时,旅行社务必要提高服务标准,一方面在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合同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要求,避免虚假宣传和擅自变更行程;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北京市文旅资源优势,拓展研学旅游线路研发思路,在工业、农业、科研、历史文化等领域创新发展,避免同质化、低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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